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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民法典新司法解释实施后的行业交流与发展,2024年11月30日,陕西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在陕西西安市举办“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实践与律师实务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
全国律协民委会民事诉讼法业务指导部部长、江苏省律协民商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百闻所)徐小兵主任应邀出席,并就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问题作主题分享。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陈有西;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张学明;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协交通运输法律专委会主任黄海波;全国律协民委会副秘书长、河北省律协交通与物流专委会主任王娟蕊;黑龙江省律协商委会主任陈静;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部长陈新章;全国律协民委会人格权业务指导部部长李向阳;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副部长、陕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刘晓恩等出席本次交流会。
同时本次交流会还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以及陕西省律协民委会等司法实践前沿领域骨干出席。
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业务指导部副部长、陕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刘晓恩主持本次交流会。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张学明,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方燕致开幕辞。
本次交流会以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热点与疑难问题为交流的核心。通过深度分享与经验的广泛交流,提升律师综合能力素质。
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问题分享环节,百闻所徐小兵主任带来了《建设工程合同中“背靠背”条款效力及适用探析》的主题分享。
他在发言中表示,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总体上对统一裁判尺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商事领域,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效力。因此批复本身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予以完善。
交流会的最后,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贵强进行总结发言。
本次交流会既是对民法典合同编的深入交流分享,更为律师具体业务办理时提供良好的专业指引。百闻所秉承“百闻九化”中制度化履行行业职责的使命,积极参与相关业务交流活动,在会上积极分享实务经验,为新时代法治进步做出属于百闻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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