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通知参加听证,出庭人员需核查自身30日内是否去过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向法院报备。
2.因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听证不允许旁听,所有出庭人员需提前与法院联系登记准确姓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书记员联系委托人确定出庭人员名单,一定不要忘了告知代理人出庭信息。建议代理律师及时与书记员确认。笔者曾目睹一位代理人因未提前报备无法进入,在法院外站了2个小时,眼睁睁看着听证结束,这样可能让委托人认为律师代理不称职、徒增尴尬。
3.律师需带上律师袍,如果没有带,省高院是可以借的。
4.在听证当天到达省高院门外时,需扫描各运营商的行程码(近期联通的行程码扫描无效,只能通过短信发送方式获取行程),对于一些不方便扫描的人员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方式获得行程通知,需注意有些高龄的当事人并非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的手机号,可能造成不便,需提前做好准备。
5.听证当天请提前二十分钟或半小时到达省高院。目前是书记员到大门处带各方当事人进入法庭,如果到达时间较迟,可能导致庭审的延迟,也会留下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