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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闻新闻 | 徐小兵主任应邀参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第一次检律联席会议

2021-04-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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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下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第一次检律联席会议在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副局长陈宣东,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省、市律师协会主要部门负责人及七名律师代表等参加座谈。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小兵作为律师代表参与座谈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主持会议,首先传达了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座谈会议纪要精神,并通报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之后参会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2021年检律定期会商工作计划》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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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闻所徐小兵主任首先对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充分表达了感激与赞赏之情,表示作为一名江苏律师充满幸福感,对江苏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明天满怀期待。针对《2021年检律定期会商工作计划》,徐小兵主任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检察机关 “三大监督”是指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在这一层面看,检察机关又是所有诉讼活动的监督者。检察机关通过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全过程监督,来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度提高民事申诉案件的听证率;加强相关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公布;推荐从事民事申诉案件审查的检察业务专家为律师授课、培训,相互交流。

二、拓宽对相关文件落实的监督、协调工作。《2021年检律定期会商工作计划》已经提及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要求落实到位。能否考虑监督、协调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使用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等文件中涉及到的律师调查权等问题。

三、下一步能否考虑进一步创新联席会议形式,法官、检察官、律师同台交流。在案多人少常态化、检察官办案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希望检察院进一步落实为检察官减负、关心检察官身心健康,让江苏检察官和江苏律师一样拥有更多的幸福感,检察官幸福感强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幸福感也必将随之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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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新书记在讲话中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师协会要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积极地同各级检察机关沟通对接,更加主动地落实好定期会商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见效。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律师与检察官正常交流的规则,共同研究一些面上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检律协作的深度。希望广大律师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自律意识,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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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检察长表示,每次座谈都能听到一些独到的见解和有价值的信息,这是检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了解法律界真实声音的一个重要渠道,对我自己来说也是一个学习充电的过程。律师通过履行职业权利,从法律上、实体上、程序上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予以把关,给予了检察机关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监督,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

最后,刘华检察长希望律师朋友们继续参与、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帮助检察机关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建设高水平平安江苏、高品质法治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