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电力产业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关注电力产业发展动态,每月针对电力产业发生的热点事件,以法治视角进行细致梳理与深入分析,力求带来独到且精准的解读,助您洞悉电力产业背后的法治逻辑。
热点事件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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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工业互联网在电力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推广成熟经验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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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南》为电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政策与法律层面的重要指导,不仅明确了工业互联网在电力行业的应用需求,还提出了融合应用场景和实施路径,旨在推动电力行业全链条各环节的广泛应用,并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从法律视角看,这一举措不仅为电力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还强调了工业互联网应用中的合规要求。
随着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的深度融合,数据共享、平台搭建、技术创新等方面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将日益复杂。因此,电力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确保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合法合规。
热点事件二:省间现货市场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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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是在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基础上,开展的省间日前或日内的电力交易,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上,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根据市场供需以及价格变动,可以按交易规则自由买卖电力,从而实现不同省份之间的电力互济和优化配置。2022年1月启动试运行至今,机制平稳有序。
截至目前,省间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超过6000个,涵盖多类型发电主体,累计交易电量超过880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超44%。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的正式运行,还将更好促进新能源的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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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进入全面运行阶段,不仅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也预示着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将步入新阶段。省间现货市场的运行,通过更加灵活高效的电力交易机制,促进了跨省跨区的电力资源交换,提升了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该市场的建立也为电力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交易平台,有助于推动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省间现货市场的运行也对电力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企业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确保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共同推动电力市场的繁荣发展。此次省间现货市场的正式运行,无疑将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热点事件三:国家能源局关于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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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开通报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此次系国家能源局首次对分布式光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通报与批评,也是第一次对供电企业进行公开通报,反映出国家能源局坚决担起能源主管部门责任,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七起相关典型问题及代表案例包括:
(1)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限普遍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度
(2)违规扩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红区,限制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
(3)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平接入电网
(4)未按规定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增加个人户用光伏项目备案负担
(5)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交由业主投资自建,增加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成本
(6)结算分布式光伏电费时限超期,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
(7)违规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造成分布式光伏市场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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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通报的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等典型问题,涉及并网时限超期、违规扩大接入红区、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等多个方面。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接入电网,也暴露了部分电力企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前期备案、接入电网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这些问题违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电力监管条例》以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国家能源局对此类问题的通报,不仅体现了对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问题的重视,也强调了对电力企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法律监管的要求。电力企业和相关部门需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运营。同时,还需提高接入电网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分布式光伏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热点事件四:习近平:我们要建设“绿色金砖” 做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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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大范围会议,就未来金砖发展发表重要意见。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建设“绿色金砖”,做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中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优质产能,为世界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中方愿同金砖国家拓展绿色产业、清洁能源以及绿色矿产合作,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充实合作“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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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电力行业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绿色转型已成为必然趋势。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绿色金砖”理念,为电力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可持续发展的践行者,电力行业正积极拥抱绿色转型,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为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电力产业在绿色转型过程中,不仅注重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遵循和执行。通过完善电力市场规则,推动新能源并网和调度运用,电力产业在确保安全稳定供电的同时,也促进了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未来,电力产业将继续深化绿色转型,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同时,也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推动电力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金砖”贡献力量。
热点事件五: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发布《“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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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24日,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山东青岛举行。会议期间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5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以下简称“成员国”)的7个方面行动计划,“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绿色”底色愈加鲜明。
行动计划包括:共同提升绿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共同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共同强化绿色能源金融服务力度,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政策和制度创新,共同推动能源青年人才交流合作,共同营造有利的能源发展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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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青岛成功召开,会上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该计划旨在推动成员国在绿色能源安全保障、技术创新合作、能力建设、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共同行动,共创绿色、包容、可持续的能源未来。
该计划的发布不仅体现了成员国在绿色能源合作方面的共同意愿和决心,也为未来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指导。同时,通过加强法律保障和制度建设,可以确保绿色能源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落地,为成员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此次会议的召开和绿色能源合作计划的发布,标志着“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接下来,成员国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绿色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热点事件六:六部门联合发文: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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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对加快在各领域各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统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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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将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仅彰显了国家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决心,也体现了法律在推动能源转型中的重要作用。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需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则需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以支撑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为实现这一目标,六部门将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对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能源消费进行规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此次联合发文不仅为电力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未来,随着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深入实施,我国能源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转型将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